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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8线王寺公路收费站迁移站址等问题的批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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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索引号] 116100000160002917/2006-00178 [ 主题分类 ] 公路
[ 发布机构 ] 省政府 [ 成文日期 ] 2006-07-25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 陕政函〔2004〕179号
[ 名 称 ]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8线王寺公路收费站迁移站址等问题的批复
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8线王寺公路收费站迁移站址等问题的批复

时间: 2006-07-25 00:00

  

省交通厅:


你厅《关于国道108线王寺公路收费站迁移站址等有关问题的请示》(陕交字〔2004〕70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

根据《公路法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同意在国道108线K1325+500处设立“沣河公路收费站”,对过往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。“沣河公路收费站”为临时机构,定员60人,收费人员在原王寺公路收费站收费人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。收费期限、范围、标准仍按原王寺收费站规定执行。同时撤销国道108线K1318+500处王寺公路收费站。


请切实加强管理,严格控制开支,降低管理费用,加大还贷工作力度。





陕西省人民政府


二○○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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